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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000139310749/2023-02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工信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5-24
成文日期: 2023-05-24 有效性:
关于印发《武威市支持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4 15:22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武威市支持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工信发〔2023〕54号

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

现将《武威市支持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奖励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武威市财政局



                                         武威市统计局

                                      2023年5月23日


武威市支持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条  大力实施绿色工业突破行动,支持新投产项目达标达产和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规下转规上企业促进工业经济扩量、提质、增效,根据《武威市绿色工业突破行动实施意见(武发202220号《武威市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武政发20226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规下转规上企业的奖励。

第三条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新入规工业企业,可申请规下转规上奖励资金。

第四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服务体系建设等。各县区应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支持原则、方式、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五条  申报程序:

(一)由企业于入规后的次5月底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入规情况、研发投入、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由县区工信、财政、统计部门联合初审,经县区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第六条  由市工信、财政、统计等部门联合复核确认,报市政府同意后下达并兑现奖励资金。

第七条  监督管理:

(一)县区政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监管负主体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

(二)财政、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或截留、挪用资金的,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享受该奖励政策

(一)已享受市级规下转规上奖励资金,退库后重新入库的企业

)已享受市级规下转规上奖励资金,退库后又以企业形式变化等方式变相重新申报入规的企业(如企业名称变更、以原退库企业资产作为企业主要资产注册成立新公司等)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第九条 入规后生产经营不正常且在一年内又退规的企业,已享受的奖励资金收回

  该细则未尽事宜,由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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