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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223004386302423/2023-014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残联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2-03
成文日期: 2023-02-03 有效性:
武威市“十四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3-29 09:2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8]123号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武政发〔2022〕26 号)相关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助资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残办发20223)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落实《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8]123号),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为受救助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补贴。“十四五”期间,中央补助资金补贴我的残疾儿童人数不少于700人次。具体补贴的残疾儿童数量,每年以绩效目标形式下达。

二、项目内容

(一)救助对象

符合《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8]123号规定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各县区残联可以根据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数量,适时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二)救助内容。

开展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包括实施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适配助视器、助听器、人工耳蜗产品、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视力矫治、听力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脑瘫综合康复训练、肢体矫治术后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及社会适应性训练等,具体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各县区残联可以结合本县区工作实际,依据《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细化、完善本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已经出台本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细则)明确救助内容的,按照当地实施办法(细则)执行。

(三)救助标准。

1.手术。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不低于7.2万元(人工耳蜗产品费6万元、手术费1万元、调机费2000元);实施手术的脑瘫儿童,每例手术费不低于1万元;其他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费用平均每人不低于1.6万元(包含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辅助器具适配费等)。

2.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每人不低于6200元;矫形器、轮椅每例不低于2000元;坐姿椅、站立架每例不低于1500元;助行器每例不低于400元:假肢每例不低于7000元;其他辅助器具每人平均不低于1000元。以上经费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在补助年龄内,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辅助器具每3年不超过1次。

3.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各县区残联应根据本县区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整合中央、省级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分类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并动态调整。同时做好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衔接,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给予补贴。

(四)补贴范围和方式。

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应按照当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规定的方式补贴0-6岁残疾儿童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残疾儿童提供救助服务。

三、绩效管理

(一)社会效益指标。残疾儿童功能状况改善,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提高。

(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儿童家长对基本康复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资金执行进度。

按照《省残联项目资金管理规程》和市财政对财政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相关规定要求,资金支出进度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分别达到60%、90%、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县区残联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持续增加服务供给。要按规定落实残疾儿童持居住证和异地康复救助服务情况及时准确录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平台管理系统。要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强化资金监管,全程监督问效。各县区残联要负责本县区项目全面实施和质量监管,制定完善对项目实施机构的考核、监督及费用结算、审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要合理控制康复服务成本,提高资使用效益。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以外的其他开支,不得以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支出,严防发生虚假冒领、挤占挪用和截留。要结合实际,不断改进结算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公平、公开、公正确定救助对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各县区残联要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规范性、专业性上下功夫,明确救助经办服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便捷、高效的救助经办服务。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积极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并做好推广使用,努力提高康复服务质量。要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加强定点服务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保障残疾儿童康复安全及质量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医疗、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机构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

(四)确定专人管理,开展绩效评估。各县区残联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预算项目执行管理责任制,要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建立专门档案。督促定点机构做到救助儿童一人一档、一人一案,确保相关档案资料完备。要按照下达的绩效任务目标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组织实施,通过定期评估、随机抽查、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分配因素。有条件的县区可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各县区残联在下年度1月份提供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绩效报告。

(五)做好宣传引导,扩大政策知晓。各县区残联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成效的宣传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要在涉及中央补助资金资助的所有宣传材料和适宜场所、物品上,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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