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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20600MB118864XX/2022-02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组配分类: 综合改革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4-04
成文日期: 2022-04-04 有效性:
武威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4-04 00:00 浏览次数:


为统筹用好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 促进全系统健全基层组织,提升流通服务水平,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武威市供销 社推进落实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武威市供销社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实施意见》《全市供销社惠农服务 平台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武威市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发

〔2015〕11 号、甘发〔2016〕4 号、武发〔2016〕31 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全市“8+N”  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导,以全系统现有经营服务网点为依托,以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为重点,通过改造提升经营服务设施,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流通水平,完善服务体系,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发挥 财政资金撬动和项目示范引导作用,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聚焦 主业,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 工程,进一步健全全市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业社会 化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基层组织体系。到 2025 年,努力实现全系统经营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 力显著提升,为农服务基础不断夯实,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 平台作用进一步显现的目标

——健全现代流通体系。每个县区供销社建成“2 中心 1 平台”(农业生产资料或日用消费品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惠农服务中心、农产品营销平台),升级改造或新建农产品市场 2 个,10% 以上社有市场主体具备电商业务能力,努力打造 1 个“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4 个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 个智能配肥中心;建

设适度规模土地托管服务中心 2 个,全系统各类形式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 20 万亩  70%的乡镇建成惠农服务平台  50%的行政村建成惠农服务站点,惠农服务平台服务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 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50 个回收站点,实现废旧农膜回收量年均增长 5%。

——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开展“三体两强”(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联合体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 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模范社规范化创建 改造薄弱基层社 10 个,打造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基层社示范社 4 家

三、支持范围

(一)全市供销系统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1. 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区生鲜超市、智慧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建设或改造提升,以及配套的产品检验检测和质量追溯系统、 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2. 支持建设、改造提升农资储备库、物流配送等设施设备; 农产品冷藏保鲜库及配套的智能化冷藏运输车辆购置等;

3. 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或升级改 造,以及配套的基层综合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提升;电商培训中 心、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质量安全中心建设等

(二)全市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 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及对接的乡镇服务平台、村级服务 站点建设;

2. 支持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生产性服务, 建设种植大棚、育苗温室、检测检验室、烘干仓储等设施,购置农业机械、水肥一体化、测土配肥以及农业物联网等设备

3. 支持开展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等产后服务,建设和改造中央厨房、农产品电商平台,农产品仓储、加工、物流等设施设备。

(三)全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支持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园区、县乡分拣中心、乡村 回收站点,以及配套的报废汽车、电子产品拆解、农资及农产品 废弃包装物、农作物秸秆及尾菜、畜禽粪污资源化回收利用等生 产设施设备购置

(四)全市供销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支持在空白乡镇新建基层社以及对现有乡镇基层社经营服 务设施进行改造、扩建,配套建设提供农资日用品供应、农村电 商、物流配送、便民金融、农产品销售等服务的设施设备等

(五)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建设

对列入县区供销社年度试点且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试点单位,在符合申报条件和试点期限的前提下,实行自愿申报。试点单位是确定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基层供销社或联合社, 出资创办领办或联合 2 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农民社员

100 人以上,健全“三会”制度、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业务经营能力显著增强,主要经济指标显著增长;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开展耕、种、管、收、加、储、销等各环节系列化服务,扩大土地托管服务面积 3000 亩以上; 建成或改扩建仓储、加工、运营等场地设施 500 平方米以上,推进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 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采取“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户”模式,带动农民开展生产、供销、信用合作。吸引银行、 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信用合作业务,因地制宜、创新规范社员制信用合作或赊销模式,逐步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防控金融风险,确保合法合规

(六)市级化肥等农资储备补贴

化肥储备补贴资金是用于补助全市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物资储备银行贷款贴息的资金。申请补贴的承储企业为供销社全资或控股的农资经营企业,承担市级储备化肥仓储保管、安全生产、 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储备量不低于春耕用肥预估数量的 5%。

(七)其他供销社为农服务项目

四、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允许专项资金依法以股 权形式投入下级供销合作社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4 月 20 日前)。市社制定项目年度申报指南,下发申报通知组织申报。项目逐级申报,县区供销社审核汇总后报市社。县区供销社作为项目监管责任主体,对项目真实 性、可行性、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评审(5 月上旬前)。市社初步审核各县区申报材料后,组织第三方开展项目评审。相关科室根据评审结果,提 出拟扶持项目建议名单,按规定提交相关会议研究确定

(三)组织实施(9 月上旬前)。县区供销社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进度 项目单位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等做好账务处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项目验收(9 月中旬)。项目完工后,县区供销社要按时组织竣工验收,将项目实施、验收和绩效管理等情况上报市 社

(五)项目审计(9 月下旬)。市社组织第三方对竣工验收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六)资金安排(10 月底前) 市社相关科室对通过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审计决算的项目,结合所在县区上年度综合业绩 考核结果、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等提出资金初步安排意见,经 项目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后,提交市社党组会审定。审定的项目名单及资金支持计划在市社公务公开栏和网站公示满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报市财政局审核后 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六、绩效管理

(一)市级社。按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设定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项目建设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进度、项目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应用。

(二)县级社。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管项目绩效情况, 重点对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及影响力目标等进行监控, 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社。

(三)项目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抓好项目实施,按时开 展绩效自评,向县区社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相关责任。各县区供销社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责 任,明确项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业务负责人,将工作职责落 实到人,建立责任清晰、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

(二)争取政策支持。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 汇报情况,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对项 目实施的指导,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严格项目管理。要坚决杜绝项目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 行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发现项目申报中存在 虚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停止该单位以后三年项目申报。

(四)强化督促指导。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跟进了解 项目建设进度,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多种形式宣 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武市供发〔2022〕18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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