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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K42424560A/2022-0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民宗委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1-20
成文日期: 2022-01-20 有效性:
市民宗委
发布日期: 2022-01-20 16:4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武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武威市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化政策解读,提升公开能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全年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共公开政务信息123条,信息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市民宗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跟踪相关栏目更新情况,定期通报各栏目更新情况,全年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市民宗委门户网站共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23条。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各科室负责制度和信息考核有关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主任信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件答复工作。2021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牵头抓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二是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了《市民宗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科室,委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公开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岗制、工作作风投诉制等制度,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接受群众监督。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督办,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设置信息公开举报箱、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3.做好宣传引导,服务群众办事。发挥部门职能,工作中积极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事务服务窗口放置便民服务事项指南,引导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利用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实现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监督管理。安排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市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安排经费及时更新了全体机关干部的办公电脑和办公软件,提升了政务公开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上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健全,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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