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013930944B/2020-070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0-02-27 | |
成文日期: | 2020-02-27 | 有效性: |
凉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武威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2018年—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2月27日
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总体规划,对我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如下。
一、区划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武威市城市规划中心城区。
二、标准适用区类别及各类别执行的噪声标准
(一)各类标准适用区域。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区域的定义,适用区域共分五个类别: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各类适用区环境噪声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 段 | ||
昼 间 | 夜 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三、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结果
本次划分主要有四类区域,分别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分为4a类和4b类区域),暂不设0类声功能区。
武威市功能区划依据《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用地规划进行划分,经过调整与补充划定,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在规划市内建成区,以优化布点方法,在建成区内取得有效网格监测点位数148个,声级覆盖面积约37平方千米,一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2平方千米,占区域面积的32.4%;二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9.5平方千米,占区域面积的52.7%;三类功能区声环境面积为5.5平方千米,占区域面积的14.9%;4a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19条道路,长度为64.79千米。
(一)1类标准适用区域。
I—1海藏寺湿地公园所在区域,区内包括吴府社区、赵家磨村、李家磨村。(边界走向为金武路→天丰街→新凉路)
I—2位于祁连大道以北区域,区内有雷台公园、新鲜八组、融城华府、解放军第十医院、武威第二十三中、武威市委、邮政局家属院、武威第八中学、二一二地质大队、今朝一、二小区、天隆花园。(边界走向为天祝街北关中路→雷台东路→雷台西路→宣武街→民勤路→祁连大道→滨河路)
I—3位于南关西、北路、西凉路以西区域,区内有西郊公园、西苑小区、盛达城市花园、西关小学、交警支队、大队、武威第十三中学、天一时代城、国际公馆。(边界走向为祁连大道→南关北路→南关西路→西凉路→南二环→民勤路)
I—4南关东路以南区域,区内有锦夏盛世欧景、甘肃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市委党校、南苑园区、南关小学。(边界走向为南关东路→滨河路→富民南路→南关中路→古浪街)
I—5凉州植物园、68303部队驻地。(边界走向为祁连大道→滨河路→复兴路→兴盛路→东岳路)
详见噪声功能区区划图青绿色标志区域。
(二)2类标准适用区。
2类标准适用区适用于规划中心城区除一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之外的所有城市规划区域,交通干线两侧四类区的一定范围除外。详见噪声功能区区划图蓝色标志区域。
(三)3类标准适用区。
规划工业区及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具体范围包括城东工业园区,交通干线两侧四类区的一定范围除外。详见噪声功能区区划图褐色标志区域。
(四)4类标准适用区。
4a类标准适用区:将道路红线(轨道交通用地范围、内河航道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
a.主干道:
东西方向:天祝街、宣武街、祁连大道、复兴路、南关西路、南关东路、古浪街
南北方向:新武路、民勤路、海藏路、天马路、凤凰路、迎宾路、东岳路、兴盛路、富民路、荣昌北路、荣昌南路、天马大道
b.次干道:
东西方向:天丰街、天祝街、西大街、东大街、
南北方向:新凉路、天一路、北关中路、北大街、南大街、南关中路、滨河路。
详见噪声功能区区划图红色标志区域。
关于交通干线两侧距离的划分说明
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铁路及轻轨两侧区域不计建筑物高度也据此执行):
相邻区域为l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米±5米;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米±5米;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米±5米。
四、其他
1.《武威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2018年—2022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划分方案同时废止。
2.本区划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