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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K42424560A/2015-023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民宗委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5-01-20
成文日期: 2015-01-20 有效性:
武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武威市民宗委 发布日期: 2015-01-20 12:05 浏览次数:

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函[2014]45号)精神,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我们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市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推行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格式,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都能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发布和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服务事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30日内。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四是及时对新产生的公开信息,编制目录,添加内容,严格把关后报送市政务中心审核通过,为信息公开后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奠定了基础。

2014年,我委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没有发生针对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按照市政务中心要求,规范编制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相应的内容,整理编制工作,对清理出的纳入公开范围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中对内容、格式、体例等要求,进行了分类、编制工作,对我委涉及到的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需公开的内容反复审核把关,并报送市政务中心,为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到了依法公开,但对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没有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需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上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健全,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工作人员,委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详细记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到件件有据可查。并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到有关单位学习,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把公开公众最关注、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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